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► 1078篇诗文我是种树郭橐驼,手栽花木非医国。城西半亩养风烟,天下閒民愧九职。
前年欲办九畹兰,自减饔飧面如墨。至令妻嗔颇遭骂,昔者高声今默默。
妻言汝愚不可及,曾移方竹婵娟色。匝月枯槁鸣霜风,破灶烧却成灰黑。
于今滋兰纵能活,晨炊不得当春韭。高人或可竹胜肉,尔曹岂亦兰作糗?
兰乎兰乎经三载,天全性得吾不害。年年不作花,使我长叹嘅。
今秋忽讶擢纤茎,素手盥濯无氛埃。其势钩连或迤出,翩翻低昂各自开。
吾闻佛国闻香以为食,一念随现不用行厨催。兰有国香资鼻观,此外盘餐尽可废。
恒恐此意外人知,实则至味萃其内。媚服之者知为谁,口不能言以臆对。
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