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占梅,历史人物,是中国清朝官员。根据《重修台湾省通志》记载,他于1802年上任台湾府儒学训导,隶属于台湾道台湾府,为台湾清治时期的地方官员,该官职主要从事台湾府境内之教育行政部分,受台湾府儒学教授制约,该官职亦通常为闽籍,语言可与台湾人互作沟通,事实上,教学上也以闽语为主,官话为辅。► 611篇诗文
濛濛大象内,照曜实显彰。何事迷昏子,纵惑自招殃。
乐所少人往,苦道若翻囊。不有松柏志,何用拟风霜。
闲豫紫烟表,长歌出昊苍。澄虚无色外,应见有缘乡。
岁曜毗汉后,丽辰傅殷王。伊余非二仙,晦迹之九方。
亦见流俗子,触眼致酸伤。略谣观有念,宁曰尽矜章。
林占梅,历史人物,是中国清朝官员。根据《重修台湾省通志》记载,他于1802年上任台湾府儒学训导,隶属于台湾道台湾府,为台湾清治时期的地方官员,该官职主要从事台湾府境内之教育行政部分,受台湾府儒学教授制约,该官职亦通常为闽籍,语言可与台湾人互作沟通,事实上,教学上也以闽语为主,官话为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