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占梅,历史人物,是中国清朝官员。根据《重修台湾省通志》记载,他于1802年上任台湾府儒学训导,隶属于台湾道台湾府,为台湾清治时期的地方官员,该官职主要从事台湾府境内之教育行政部分,受台湾府儒学教授制约,该官职亦通常为闽籍,语言可与台湾人互作沟通,事实上,教学上也以闽语为主,官话为辅。► 611篇诗文
昔之别驾,则有王祥。其民歌之,海隅称焉。今亦有人,能绍厥后。
民之悦之,称不容口。庶民所见,乃其皮肤。见察情伪,见敏簿书。
见法平恕,见狱空虚。事见无留,才见有馀。己不敢肆,人安厥居。
其所见者,止于君子。良士大夫,谓其所性。得之刚毅,所以能断。
所以无蔽,所以敢为,所以勇义。决遣簿书,是其馀事。
汉之朱博,赵张龚尹。抚恤大众,何独古人。王祥虽贤,失在宝刀。
正而平者,心则不摇。人或赠之,则弗受之。借曰受之,何佩有之。
弗佩曰正,曰平维平,宜于朝廷。用之一方,一方之纲。
在我者正,是谓为政。
林占梅,历史人物,是中国清朝官员。根据《重修台湾省通志》记载,他于1802年上任台湾府儒学训导,隶属于台湾道台湾府,为台湾清治时期的地方官员,该官职主要从事台湾府境内之教育行政部分,受台湾府儒学教授制约,该官职亦通常为闽籍,语言可与台湾人互作沟通,事实上,教学上也以闽语为主,官话为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