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仲(一四五六—一五一九),字亚夫。顺德人。葵弟。明孝宗弘治十五年壬戌(一五〇二)进士,官户部主事。旋忤宦官刘瑾意,出为岳郡散官。十八年,皇帝赐命进防承德郎。武宗正德七年(一五一二),任广西象州知州。九年,退居归田。十四年,卒于家。有《古愚集》,诗三卷,文一卷。清康熙《顺德县志》卷七有传。其来孙天琦又有《奉直大夫象州知州前户部主事古愚公传》,见《古愚集》卷首。苏仲诗,以清光绪七年(一八八一)顺德苏仲德堂藏板重刻本《古愚集》为底本。► 351篇诗文
彤云压檐霜如水,断槛空阶百虫死。朔风吹蝶何处来,犹向东篱觅寒蕊。
香须金翅半消磨,欲飞无力可奈何。小鬟戏扑置奁内,脂茧为茵粉作窠。
记得春时红紫绽,日绕秦楼过汉殿。东风几日媚芳丛,不信韶华去如电。
滕王下笔费踌躇,瘦形朝来难再摹。南华梦断隔烟水,庭空月暗秋魂孤。
蝶兮蝶兮暂栖止,尚有梅花堪徙倚。明年放尔曲栏中,春露团香生凤子。
兵骄乱纪律,荡然无上下。虽乏哙等才,耻与哙等伍。
江南久丧乱,州郡俱榛莽。况复此辈反,黎庶不胜苦。
括囊索金银,杀人掠子女。元恶幸诛擒,所失宁复取。
治乱如理丝,不理将失绪。治田当去蠹,不去终害黍。
军容欲不惊,必先肃其旅。梁栋欲不倾,必先正其础。
措置果合宜,何忧不得所。
苏仲(一四五六—一五一九),字亚夫。顺德人。葵弟。明孝宗弘治十五年壬戌(一五〇二)进士,官户部主事。旋忤宦官刘瑾意,出为岳郡散官。十八年,皇帝赐命进防承德郎。武宗正德七年(一五一二),任广西象州知州。九年,退居归田。十四年,卒于家。有《古愚集》,诗三卷,文一卷。清康熙《顺德县志》卷七有传。其来孙天琦又有《奉直大夫象州知州前户部主事古愚公传》,见《古愚集》卷首。苏仲诗,以清光绪七年(一八八一)顺德苏仲德堂藏板重刻本《古愚集》为底本。